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根据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党的十九大安保战时表彰奖励工作相关要求,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9月5日对在侦破5起命案积案中发挥突出作用的6名有功人员给予战时记功表彰,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近期,在“2017荆州平安使命十大行动”中,荆州公安机关扎实推进命案积案攻坚,相继侦破“1997·2·3”江陵普济故意杀人案、“1997·8·30”公安章庄铺故意杀人案、“2003·6·22”沙市胜利故意杀人案、“2007·11·29”公安斗湖堤故意杀人案、“2010·2·10”沙市岑河抢劫杀人案等5起命案积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根据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的相关要求,荆州市公安局以落实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为重点,大力加强党的十九大安保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采取记功嘉奖、通报表扬等形式,第一时间表彰安保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荆州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申报标准,并征求驻局纪检组及法制、刑侦部门意见,为侦办以上5起命案积案中发挥突出作用的沙市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杨慧娟、沙市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汤从标、江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关欣、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郑川、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黄军涛、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张娟等6人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这是荆州公安机关首次上门授奖”,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王彪介绍,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的要求,市公安局政治部、刑侦支队组成专班,当天赴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个不同地点,上门对6名立功民警现场宣读记功命令、颁授奖章和证书。
据了解,近两年来,荆州公安机关在“东方之星”客轮翻沉救援、2016年抗洪救灾工作和“2017夏季行动”中均启动了战时记功表彰。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