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讯 记者肖新民、通讯员欧阳智慧、廖银银报道:“我将认真履职,把民警执法活动和队伍形象监督好。”2017年12月28日上午,在湖北省保康县城关镇土门村委会,该村村委会主任刘兴发从县公安局有关人员手中接过《警风警纪监督员聘书》时,庄重承诺。
据了解,保康县公安局近期聘任3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他们来自保康县各行各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此次警风警纪监督员聘期两年。两年内,他们将对全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履行职务、廉洁自律、为民服务、警容警纪等方面实施监督。此外,他们还将传递广大群众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价,反馈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保康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把民警的日常警务工作主动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可以及时了解广大群众的呼声,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日常监督管理水平和队伍整体形象,切实服务好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