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智慧公诉建设落实落地,1月9日,省检察院召开了智慧公诉建设试点院工作推进会。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出席会议,智慧公诉建设试点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以及武汉市院、汉江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省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省院制定的《智慧公诉建设试点院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各试点院检察长汇报了智慧公诉建设思路、措施,观看了先进省份智慧公诉建设专题片,有关科技信息公司介绍了智慧公诉产品。
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对智慧公诉建设试点院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坚定信心,把握机遇,打赢攻坚战。力争到2018年5月份拿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公诉产品,为全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提供成熟可靠的湖北方案。
二是要明确标准,把握重点,统筹推进。要以开发公诉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为重点,先易后难,高标准定位,在创造亮点上下功夫,做到在全国最优最佳。要掌握好节点,按照既定计划挂图作战,确保方案启动、总结梳理、全面评估各环节稳步有序推进,使方案成熟后尽快向全省推广。
三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全力推进。要成立智慧公诉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和精干技术力量,组织工作专班。要积极争取地方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协调解决智慧公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健全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的工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边建设边总结,强化协作配合,全省协调一致,不断发现问题、共同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做法,促进智慧公诉建设工作共同提高,提质增效。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