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不仅坐不了高铁、飞机,旅游、度假、消费都受到了限制,还不能报考公务员……”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武汉出台史上最严惩治“老赖”举措,41个部门联手惩戒“老赖”。
据武汉市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武汉市发改委、市中级法院、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武汉铁路局等4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涉及30项惩戒措施。
在经营上,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采取限制措施,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例如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发行企业债券、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限制收购商业银行、限制融资授信等。例如限制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限制申报重点农业、林业建设项目、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
就个人而言,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被限制担任重要职务,例如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还会被限制出境、定罪处罚。
此外,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也受限,例如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013年10月,最高法院在全国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武汉法院向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共推送49256人,其中6761名“老赖”因受到联合信用惩戒而不得不偿债,清偿债务共计1.6亿余元。
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称,41个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有30项,惩戒部门和措施之多,在武汉联合惩戒历史上前所未有,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武汉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让那些不讲诚信的“老赖”付出惨痛代价。(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熊斌 熊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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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名“老赖”看守所里过春节
在鸡年春节家庭团聚之时,武汉市内33名俗称为“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却只能在看守所度过。
春节前,武汉市法院集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33名“老赖”春节前夕被处以司法拘留。其中有老赖节前从外地悄悄回家,却被执行法官逮个正着。
万某是武汉一家农业公司法人代表。这家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2015年被法院勒令支付原告王某5万余元,万某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随后王某向江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万某公司有能力支付钱款,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今年1月16日向万某下达拘留决定书,对其处以拘留15日处罚。万某大年初五才被释放。
武汉市黄陂区法院负责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债务偿还义务,还逃往外地躲避执行。法院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春节前,王某偷偷购买普通列车票回武汉过年。在铁路警方协助下,法院在1月19日控制王某,并处以15日司法拘留的强制处罚。次日,王某家人就同意履行债务,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据介绍,武汉市中院去年通过媒体曝光6批451名“老赖”,向公安机关移送追抓、拒执犯罪案件145件,其中5名“老赖”被处刑罚,360名“老赖”被司法拘留。(来源:新华社 记者李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