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省公安厅召开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学习公安部、省纪委系列会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最新要求,深入查纠“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整治,切实纠正文山会海、闭门造车、检查评比过多、调研走马观花等问题。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公安姓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锤炼党性修养。要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改进作风,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厅机关带动全省公安机关。要持续构建标本兼治的惩防体系,严把思想、制度、监督、查处关口,把谈心谈话、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制度化,突出财权、物权、事权、用人权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不断深化。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