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检察院被授予“2017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立功单位”

2018年2月22日,在武汉市拼搏奉献创优争先表彰大会上,武汉市检察院被授予“2017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立功单位”。

据悉,全市仅有20个市直机关获此殊荣。武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代表市检察院上台领奖。同时,武汉市检察院政治部干警杨晓蕾荣获全市“百佳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2017年,武汉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三化”大武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依法行使检察权,为加快“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在本次考核中首次采用的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从严治党“四张成绩单”综合考评等次中获得四个优秀。

综合考评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复兴大武汉宏伟蓝图和各项创新举措的落地见效之年。武汉市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和世界亮点城市,全面复兴大武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武汉政法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