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开展环保执法业务知识培训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现场执法技能,潜江市环保局于2月10日在局机关会议室举办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座,局属各单位与机关各科室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以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2017年1月1日实施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前信访调解及信访工作要求和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等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了详尽的讲解。

培训结束后,市环保局还通过考试、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并将根据环境监察工作需要,通过五个“结合”,即授课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环境监察业务知识与岗位廉政建设相结合、提高个人业务能力与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相结合、日常环境现场监察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课外探讨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系列培训活动。

(来源于:湖北法治网  通讯员 张宇 张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