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毁“伞”拍“蝇”——湖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民心战。今年1月,自党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定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李静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据了解,湖北法院依法受理了一批涉黑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结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并于2月8日对7起黑恶势力犯罪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蔓延。

强势开局

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要求,湖北高院党组第一时间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院长李静任组长的湖北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部署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各中、基层法院在2月中旬全部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各阶段实施步骤和要求。各级法院还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月9日上午,湖北高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同时发布3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宣示了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一贯主张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坚定决心。

零容忍

毁“伞”拍“蝇”形成打击声势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湖北高院党组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院长李静任组长的省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部署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

各中、基层法院在2月中旬全部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各阶段实施步骤和要求。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坚持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落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级法院还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置于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之下,争取上级机关重视、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月9日上午,湖北高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同时发布3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宣示了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一贯主张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形成了打击声势和高压震慑,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

宽严相济

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针对涉黑案件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普遍特性,襄阳、荆门等地法院探索采取联案先审、个罪先查的分案模式,协调检察机关将不属于涉黑性质的联案人员先行起诉判决,并及时做好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有效减轻庭审压力。武汉等地法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了解掌握案件类型特点、移送起诉时间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适用难点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湖北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人诉讼权利,把牢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湖北法院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严格依法办案,明确政策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说。

来源:鄂法在线

(作者:湖北政法新闻宣传联合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