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及时褒扬宜昌城区公交行业见义勇为行为,依法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宜昌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宜昌市城区公交行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实施细则》,为建设“平安宜昌”、“法治宜昌”提供社会正能量。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凸现,为伸张正义,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宜昌市加强了对城区公交行业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工作的领导。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履行宜昌城区公交行业见义勇为统一申报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举荐材料的受理,督查核实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制定细则,提供法则支撑。2016年,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宜昌市城区公交行业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就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的原则、方法及标准等作了规范,为基层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提供了可供遵循的依据,伸张了社会的正气,提供了社会正能量。
三、搞好宣传,抓好细则落实。在《实施细则》出台后,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加强了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先后组织了公安、公交运输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学习贯彻,领会实施细则的精神内涵及操作规范。同时还加大了在公共场所设专栏、在公交车上布置警示语等社会层面上的宣传工作力度。“六一”前夕,市公安局水陆公安分局与市公交集团联合,开展了公交安全防范宣传“六一”进校园活动,把公交车开进市外国语小学等校区,两百多学生轮流登车学公交安全防范知识,民警现场讲解公交车爆炸、起火、燃烧逃生方法;公交车上发现识别嫌疑人方法;乘客携带危禁品识别方法;如何进行举报和如何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等伸张正义的作法。
目前,宜昌市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工作正在向城区各街道、社区网格纵深发展。一个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建设平安宜昌,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正在形成。
(来源于: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 黄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