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获悉,为全面提升全市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37项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坚决贯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旨在推进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明确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改进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加强综合保障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37项具体措施。
在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方面,提高地方公安立法质量,推动交管、消防、人口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完善管辖分工和办案衔接机制,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强制措施适用和监所管理,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收集审查机制,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方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
在改进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方面,推行“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规范执法窗口服务,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
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方面,推进集中式办案区和受立案管理场所建设,强化执法问题预防和整改,开展“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解决一批群众“最急、最盼”的问题。改进执法考核考评工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
在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建设情报指挥、治安防控、合成作战、执法监管、新闻舆情“五大中心”,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步记录、实时监督,做强反电信诈骗中心,各银行明确专门部门、专人负责与中心对接电子数据查询调取,打造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构建政法机关刑事诉讼网上流转机制。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