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一片蓝天,助其健康成长,爱心律师团队,专注未成年人保护

在武汉,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虽然规模不太,却很有特点,它就是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六年前,该所成立了武汉首家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心,由七名爱心律师组成的团队,专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助其健康成长。

【成立初衷】

“弃儿抢夺案”催生了武汉首家律所未保中心

今日,回忆起六年前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主任余钢律师仍嗟叹不已:“那件案件,促使我们成立了武汉首家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心。”

2012年1月,时年17岁少年小华流窜至武昌火车站,乘着给的士拉车门之际,突然将乘客手中的钱包抢走。小华落网后,办案机关却找不到其父母,相关权益也无法落实。

余钢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小华提供法律援助。他在看守所会见小华时得知,其有个姑姑在武汉一服装城做生意。余律师来到该服装城,挨家挨户地问,从上午10点一直找到下午5点,终于找到了小华的姑姑,得知,小华的爸爸在河北石家庄打临工,妈妈在邯郸打工,小华形同“弃儿”,爷爷奶奶去世得早,父母也没管他。

“小华坐牢出来后怎么办?会不会又和不良青年纠合在一起,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余钢律师不无担心,他积极与小华的父母联系,希望父母对小华能多给点关爱,共同帮扶其走上正道。

此后,小华因抢夺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都需要帮助,案件要考虑到承办效果,要求比成年人案件严格,要把涉案事件对未成年人未来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律师要把这当成重点工作来做。”今日,余钢律师感触地说。

出于种种考虑,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6月成立了武汉首家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心。这是一个半公益性组织,一半案件属法律援助案。

【典型案例】

(小标)据理力争保护赔偿金不受侵占

清洁女工李某和陈某再婚,陈某与前妻离婚后带着一个女儿丽丽。两人重组家庭后,李某和陈某生育了儿子宁宁。2017年10月,陈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此时,女儿10岁,儿子6岁。

陈某身亡后,肇事方赔偿了40余万元。就在李某拿着赔偿金准备安排一双儿女未来生活时,陈某的前妻吴某突然现身了,她以丽丽监护人的身份,要求把丽丽的份额交给她保管。考虑到吴某多年对女儿不闻不问,这笔赔偿金若交到吴某手中会有风险,李某当即婉拒。

今年5月,李某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吴某作为丽丽的监护人,将她及宁宁告到法庭,要求分割这笔赔偿金。手足无措的李某,向余钢律师求助。

此案开庭时,余钢律师作为李某的代理人阐述了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李某负责保管丽丽的那份赔偿金,更有利于丽丽的健康成长。若双方争执不下,建议暂由法院保管。”余钢律师据理力争。

经法官调解,李某与吴某达成协议:属于丽丽的那份赔偿金交由法院保管,待丽丽18岁成人后到法院领取。该案的调解有效保护了丽丽的权益,排除了这笔赔偿金被侵占的可能性。

【六年收获】

(小标)7名爱心律师成为团队成员

办案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

该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心由余钢律师牵头,随着律所的发展,现已有七名爱心律师加入。成员之一的王天璇律师,在江岸区团委组宣部任兼职副部长,并是团省委、江岸区团委未成年人宣讲团的成员,经常深入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

专门负责婚姻家事案的女律师丁丽,在日常办案中十分注意未成年人的保护,定期到司法局、法院值班,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咨询。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中心成立六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诉讼案200余件,包括未成年人伤害、交通、医疗、校园伤害、刑事伤害等。深入校园、社区,进行了50余场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讲座,接待数千人次咨询,为未成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