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打造创新主体“家门口”的检察院

“检察官您好,近期有单位侵犯我们的专利权,我们该如何采取措施?”“首先要先预判,若确有侵权行为,要注意取证……”这是远程视频系统中,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与一家企业通过交流如何合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

武汉市检察机关“服务创新驱动保护知识产权”现场推进会近日在江岸区召开。作为唯一参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过程的国家机关,武汉市检察机关将全面履行“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项检察职能,着力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打造创新主体“家门口”的检察院。

江岸区检察院在2008年成为武汉市检察系统“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单位,是全市检察系统唯一具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诉权的基层检察院。十年来,江岸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00件800余人,先后有14起案件被评为武汉市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结合全国检察系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相关意见,武汉市检察机关将系统总结推广江岸区院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联络制度,探索全方位法律服务。

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说,武汉市检察机关要当好“服务员”,精心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整体环境;当好“办案员”,认真办理涉及创新创业的具体案件;当好“护航员”,全力保护相关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检察机关将结合前期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工作,把重心转移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来,在探索检察工作对光电、医药、电子等特色产业的多层次保护格局中,提高专业创新领域的法律服务水平。

同时,坚持专业化办案,挑选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专业造诣深厚的检察官组建专案组,建立创新创业领域专案办理制度。主动开展以案释法,对全市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重大妨害科技创新职务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

来源:新华社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