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0日,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长江沿线11个省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最高检各项部署,不断提高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邱学强要求,准确把握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检察责任,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条主线”,以服务长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两大切入点”,把握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三个基本要求”,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项基本职能”,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五化工作格局”。
邱学强强调,要坚持围绕大局、立足职能,着力强化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十项检察举措”:依法严惩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有力法律震慑;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相关报道第6版
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检察,着力解决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探索生态修复法治方式,增强司法保护效果;善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确保生态环境案件办理效果;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树立“一盘棋”思想,探索建立长江流域检察协作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化治理,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增强系统思维,依法保障和促进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长江沿线11个省市检察机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