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对孤儿小艾实行司法救助

近日,郧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熊伟将10000元刑事救助资金递给艾培清,艾培清热泪盈眶,哽咽着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给予我们老百姓的关怀,我和侄儿永远忘记不了你们的恩情”。

艾培清是郧阳区安阳镇大峪村一组人,是被救助人小艾(男,15岁,未成年人)的叔父。2017年12月2日,本是亲兄弟的犯罪嫌疑人艾培有(单身)和受害人艾培军(被救助人小艾的父亲),因生活锁事存有矛盾,当日二人在本村刘某家吃午饭时发生争执、撕打,艾培有随手抓起一根木棒朝艾培军头部打击五、六下,致艾培军当场死亡。艾培军与妻子早已离异,十五岁的儿子小艾成了孤儿。案件移送我院后,办案部门觉得应该对小艾实行刑事救助,并积极向院党组作了汇报。

检察长蔡健听了该情况后,迅速安排侦监、控申部门干警深入小艾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通过调查得知小艾在安阳镇中学读初三,其父母早年离异,无经济来源,家庭非常困难,而嫌疑人是单身,无赔偿能力。办案人员遂联系安阳镇有关领导、村组干部、安阳福利院、安阳中心学校等一起研究救助措施:小艾暂寄住福利院,帮助其继续完成初三学业;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救济;检察机关给予刑事救助。今年6月20日小艾顺利通过中考。

据悉,这是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办理的首起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