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扫黑除恶进行时(十四)

鄂州市:安排部署“五个一 ”工作

推动职能部门协同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7月12日,鄂州召开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标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职能部门安排部署“五个一”的工作任务,推动各方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次专题研究

各单位党委(党组)每月传达学习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的有关精神,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提高政治站位,体现政治意识、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对市委每月调度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研究出台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方案,明确每个环节责任人、目标任务和工作时限。针对社会治安乱点、行业管理薄弱环节、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漏洞等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整治,形成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一个工作专班

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成立党政“一把手”挂帅的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定内设机构或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完善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协调会商、检查督办、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建立接待接访、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和移送、重点管理等工作台账。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会议,分析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和行业管理形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向市扫黑办报送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和重点任务,积极协助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一份专门通告

针对市场监管、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交通运输、融资放贷、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土地山林水面流转承包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各职能部门发布一份关于扫黑除恶的专门通告,讲明法律政策,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召开市场业主座谈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监督、接受群众举报。

对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组织力量核查,逐一分析研判,实行跟踪督导,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案件线索,上报市扫黑办挂牌督办,实行清单式管理、消号式结账,确保案件线索挖深挖透、涉黑涉恶人员处理到位。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日常监管等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斩断黑恶势力伸向行业管理领域的黑手。

一份排查报告

由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工作专班或专业力量,对各自责任领域、责任单位开展地毯式模排,全面梳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涉黑涉恶线索,看有无长期垄断经营(管理)的“市霸”、“行霸”或“矿霸”、“山霸”、“水霸”、“路霸”、“砖沙石霸”以及其他“恶人”、“狠人”,看有无染红漂白的“红顶商人”,看涉黑涉恶人员背后有无“关系网”、“保护伞”;全面摸排行业管理乱象,看执行制度严不严,看有无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看是否对群众的呼声麻木不仁。

对梳理和摸排出来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并进行深度分析研判,提出治理意见,形成调查报告。市扫黑办根据报告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必须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相关法规政策,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决不让黑恶势力有机可趁、有缝可钻。

一份书面承诺

层层签订《鄂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党政主职向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承诺,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包鹿、不纵容黑恶势力犯罪,不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旗帜鲜明地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政法、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繁殖的土壤,工作失职失察自愿接受综治、政务、纪检监察责任督导和追究。

各职能部门干部群众向单位党委(党组)承诺,不参与、不涉入任何黑恶势力犯罪,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支持、参与平安法治鄂州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孝感云梦: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梦县公安局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厉打击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截止目前,全县共摸排各类涉黑恶线索53条,破案35起,刑事拘留67人,移送起诉案件17件,移送起诉20人,收缴枪支5把,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8个。



扫除黑恶势力,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云梦公安广泛收集线索,深入走访调查,成功扫除了数个违法犯罪典型,取得有效的成果。

案件一:暴力讨债团伙被瓦解

今年5月份,云梦县公安局摧毁一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人,网上追逃1人。

2017年中旬,管某某(男,云梦吴铺人)指使何某某、蔡某平、刘某、李某某、蔡某峰等5人到云梦县城关镇建设西路刘某某经营的农资店内索要欠款未果,何某某等5人随即殴打刘某某,并强行将刘某某先后带至云梦县福华电机修理厂门口、云梦县黄香文化园门口对刘某某继续实施殴打、侮辱,索要欠款。刘某某借到钱后,何某某等人才将其放回并造成其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云梦县公安局立即受案查处,经过多方取证和调查,将主犯蔡某平抓获,根据主犯蔡某平的交代,查清其他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先后将涉案的何某某、李某某、蔡某峰抓获。



经审查,到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仍在办理中。

对于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云梦公安绝不放过,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坚决铲除涉黑涉恶问题滋生土壤。

案件二:强揽工程、逞强斗狠的下场

今年6月份,云梦县公安局下辛店派出所通过审讯,深挖背后的内幕,获得涉恶线索并顺利刑拘一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不久前,湖北顺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施工工人柯某、王某在国营三邑渔场施工铺路时,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铺路水泥太薄为由,辱骂柯某翔、王某,后又将柯某翔、王某打伤,经云梦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柯某翔、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深入调查后发现,自2018年1月湖北顺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入下辛店镇三邑渔场施工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先是要求该公司向其交纳3000元的用电增容费,后以言语恐吓的方式要求承揽该公司的配电箱安装工程,要求遭拒后,又数次以该公司施工车辆压坏渔场路面为由,阻止工程施工,造成该公司十多车混凝土凝固作废,造成数万元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孝感应城:

一点发力解民忧 众人拾柴暖民心

近年来,应城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刘杨社区“四组一街”搬迁工作,为了服务社区群众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刘杨社区成立了搬迁安置(项目建设)专业调解委员会,自搬迁安置工作开展以来,共调处矛盾87起,其中群众性自我调处58起,专业委员会集中调处26起,司法调处3起,取得了经济提升、民生发展和社会稳定“三丰收”的良好成效。

突出自治,搭平台

按照“1+5+x”模式,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针对性组建了专业调解队伍。

一是突出自治组织的本质特征。社区专业调解委员会的主要成员都来自村民自治组织和党员群众代表,充分实现了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是突出法治引领。社区专业调解委员会特聘多名律师为委员会成员,坚持用法治思维、法律途径来调解各类矛盾,化解搬迁安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突出群众自治。社区专业调解委员会广泛吸纳群众中的老党员老干部、离退休教师、社区贤者为成员,组成自愿者调解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农村老者能人社情熟、威望高的优势,将调解工作引向深入,不断提升矛盾化解的成功率和满意度。

突出法治,提素质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开展专业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法治为引领、以法律为基准,把调解员培养成为协调搬迁安置(项目建设)事务的行家能手。两年来,共开展专业性学习讨论22场次,专题性社会实践活动36场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专业调解委员会成员入户宣传搬迁安置专业知识,特别是搬迁方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搬迁安置期间,仅调解员与重点人员点对点讲解法律、政策就达260余人次。

三是强化走访巡查。经常性开展专业调解委员会成员走访巡查活动,实地发现问题,现场排查矛盾,及时上报汇总,将搬迁安置(项目建设)工作的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在农家。

突出调解,保稳定

始终坚持自我调解、集中调解、司法调解三结合的方式,推动社区搬迁安置工作。

一是组织群众性自我调解。部分专业调解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搬迁当事方,一般性矛盾纠纷,通过他们现身说法,影响和带动家族成员、邻里乡亲,潜移默化化解搬迁安置矛盾,实现自我调解。

二是组织专委会集中调解。有一定代表性的重点纠纷事项,集中专业调解员和相关自愿者,组建一对一协调专班,与当事双方开展协商和调解工作,以法以理以情开展集中化解。

三是组织法律援助开展司法调解。对于当事双方,通过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在稳定双方情绪的基础上,为当事方提供法律援助,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调处。

突出服务,重实效

一是积极服务社区群众。社区专业调解委员会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追根索源,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搬迁安置工作公平公正、依法实施。

二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于搬迁安置工作中群众认可的好的做法、经验,注重提炼总结,加以推广运用。总结出的《刘杨搬迁七法》,得到了上级认可。

三是促进社区服务提升。社区专业调解委员会对于居民宜居家园建设意愿,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打造刘杨城市新社区;对于居民关于社区便民服务的要求,推动社区建立完善了“六个不出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


来源: 根据各地上报材料整理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