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女友借走29万元后失踪 审判员支招:报警或起诉

青山区法院审判员胡阳接听法律咨询热线

“我儿子在网上谈了个朋友,先后借给了她29万元,没想到现在女方却不见了!”8月14日上午,青山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胡阳做客长江日报“周二之约”热线,家住蔡甸的王先生打来电话,帮自己的儿子咨询该如何维权。

王先生表示,自己的儿子小王今年28岁,去年他在网络上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外地的一名女子小丽(化名),通过交换照片和视频聊天,小王发现小丽不仅人长得漂亮,性格也十分温柔,便深深爱上了她。很快小丽就来到武汉,俨然一对热恋的情侣,小王还带着小丽见了家长。

没过多久,小丽称自己做微商需要资金周转,找小王借钱,还表示:“这钱算我借你的,生意做成后我们就结婚。”2017年底,小王用自己的积蓄和找父母和亲友借的钱凑齐了20万,借给了小丽。2018年,他再次东拼西凑了9万元给了小丽,两次小丽都写下了欠条。没想到,今年5月份后,小丽的生意没有一点进展,人也“人间蒸发”了。小王也联系不上小丽。王先生打进热线,求教儿子该怎么办。

对此,青山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胡阳表示,如果怀疑遇到诈骗,小王应当迅速到公安机关报案,看警方是否可以涉嫌诈骗罪对小丽立案。如果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小王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小丽起诉至法院,并将当时小丽写下的欠条和二人的转账凭证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会依据证据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小丽届时还是不还钱,小王可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