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一名男子在打工所在公司做奢侈品自营店店长,却利用职务之便,自行将公司价值15万多元的商品做亏损销帐处理,再将这批价值15万多元的奢侈品或据为己有,或与他人共享分成,从中牟利。8月27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武汉市汉阳区无业男子薛某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薛某现年32岁,家住武汉市汉阳区棉花街小区。薛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2017年3月17日,薛某应聘至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一家大型商业公司担任奢侈品自营店店长。今年5月,因薛某负责的奢侈品自营店销售业绩不理想,被公司扣罚了3000元钱绩效工资。公司管理层还认为薛某不称职,还规劝薛某让出职位。薛某因此对公司产生不满情绪,决定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从公司奢侈品自营店“捞回”自己的损失。
今年6月7日,薛某趁自己在奢侈品店值班之机,将奢侈品店内库存的1件西装外套、1双休闲鞋、1件衬衫和1个卡包等高档商品拿回家据为己有使用。事后,薛某利用奢侈品自营店店长的职权,使用公司授权的密码,进入公司库存管理系统,未经上级主管负责人审批,擅自将据为己有的4件高档奢侈品作为亏损处理销帐。
今年6月20日,薛某又擅自在奢侈品店拿走3件高档商品据为己有,并如法炮制作为店内亏损销帐处理。此后,薛某又利用自己店长的职权,帮助他人将奢侈店内拿走的高档商品作亏损销帐处理,自己从中分成,获取好处费数万元。
今年7月8日,已从公司离职近1个月时间的薛某借口取回放在奢侈品自营的私人物品,又窜进自己的办公室,使用掌握的密码,进入公司电脑库存管理系统,帮助他人做高档奢侈品亏损销帐处理,从中收取逾万元好处费。
至此,薛某已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已将公司奢侈品自营店价值15万多元的高档商品或据为己有,或与他人共同分享,给公司造成人为亏损。
今年7月10日,薛某所在的公司进行奢侈品库存商品进行盘存时,发现薛某所经营的奢侈品自营店有39件、价值15万多元的高档商品不知去向。公司认为店长薛某有盗窃之嫌,于是向警方报案。
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将军路街派出所刑侦民警赵伟、杨学彬等人经过内查处调,发现奢侈品自营店店长薛某先后多次在公司电脑库存管理系统做手脚,并未经上级主管人员同意,擅自使用自己掌握的库存管理系统操作密码,进入公司电脑库存管理系统,将39件、价值15万多元的高档奢侈商作为亏损销帐处理,已涉嫌侵占犯罪,警方于是组织警力对薛某进行追捕。
8月27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将军路街派出所刑侦民警将从外地逃回汉阳区棉花街小区家中的薛某抓获归案。经民警初步审查,薛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利用职权之便,使用公司授权的库存管理系统密码,将39件、价值15万多元的高档商品或据为己有、或与他人共享分成从中牟利的违法犯罪事实。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