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人以租代购半价买车落陷阱 数月后才发现可能钱车两空

图为车主签订的两份合同

原以为只要半价就可以购到新车,交钱提车数月之后,购车人才发现落入了陷阱。昨日,省内各地数十名购车者向记者反映了他们遭遇。

“半价购车”馅饼吸引数十人

范女士来自汉川。她说,去年8月得知,“融中行资产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举行活动,声称只要支付一半的车款就可以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开上新车,租金由该公司在三年内偿还。三年后,车就归购车者所有了。

范女士告诉记者,该公司人员称与其合作的是武汉的“东风鸿泰”公司,可以拿到低价车。该公司会将他们支付的车款用来投资,投资产生的收益足够支付车辆的租金。另外,该公司还声称签合同时有律师见证,有担保公司做担保,还购买了坏账险,即使该公司还不了款,购车者都无需担心。

多名购车者告诉记者,参加活动后,融中行公司、武汉三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及“东风鸿泰”公司工作人员,还一起到家中调查购车者的家庭情况,这让他们更加相信“半价购车,以租代购”是真的。

范女士说,去年9月11日,丈夫和融中行公司签订了《汽车委托代购及代偿协议》。几天后,丈夫和东风鸿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共享服务分公司签订一份《汽车租赁服务协议》。到了10月,他们拿到了车。

据了解,购车者们拿到的车来自多家租赁公司。

接到租车公司通知才知被坑

购车者们提供了一份融中行公司发放的宣传册。宣传册上印着的“以租代购、代偿、0月供”,“全部五折购车”字样非常醒目。

记者在范女士丈夫熊先生和融中行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合同甲方为融中行公司,乙方是熊先生,双方约定:“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了7.579万元,(即所以租代购车辆指导价格的55%)作为甲方代为办理汽车以租代购(租赁)事宜以及三年(36期)分期给付汽车租赁公司(即汽车租赁服务协议中的出租人)的月租赁使用费及管理服务费,乙方不需要再向出租方(即汽车租赁服务协议中的出租人)支付每月租金,三年后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

范女士说,除了这55%的车款,他们还将车税、保险等交给了融中行公司,总共支付了约9.5万元。

购车者们说,他们所签署的“代购代偿”协议大体一样,不同的是,有的人是和融中行公司签的合同,有的是和武汉尚格菲品贸易有限公司签的,有的则是和武汉金石方商贸有限公司签的。虽然这几家公司名字不同,但操办“代购代偿”的都是李某、黄某玲等人,而且这几家公司都在一处办公。有的购车者是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李某、黄某玲都说,一次性交钱后,分期付款的钱不用购车者出,由公司负责还。

然而让购车者想不到的是,今年上半年,他们陆续收到了租车公司或者银行方面的催款信息,要求他们付租金还贷款,而李某、黄某玲不接电话了。

卖车公司人去楼空失联数月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汉阳罗七路的东风鸿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共享服务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和融中行等公司没有合作。他们也不知道在该公司租车的客户曾经和融中行等公司签署了“代购代偿”协议。租车前,他们确实和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到汽车租用户家中调查过家庭状况,但不知道还有融中行的工作人员同行,当时还以为对方是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

该负责人还表示,李某在该公司长期租了30辆车,半年未付租金了,公司方面联系不上李某等人。公司此前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利。

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807-10室,这是融中行公司在宣传册上标注的地址。昨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在该处看到,办公室空空荡荡。大楼物业工作人员说,该公司已经搬走至少半年了。记者拨打李某、黄某玲的电话,无人接听。

据购车者李先生介绍,目前他们已经联系上80多名从融中行等公司半价购车的购车者。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李海夫律师认为,如果融中行等公司声称与汽车租赁公司有合作,但事实上双方没有合作,则属于虚构事实。融中行等公司未按照代购代偿协议替购车者偿还租金或者贷款并且失联,涉嫌非法占有购车款。融中行等公司的行为涉嫌诈骗,购车者可向警方报案。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