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系统如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9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张忠斌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高院先后制定了三个规范性文件,为湖北政法机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证据收集指引;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的七类情形要主动作为,提出司法建议;加大了对黑恶势力的财产刑处罚力度,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完善了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督查督办等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质量,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防止其死灰复燃。
下一步,全省法院系统将突出打击重点,瞄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此外,还将推动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