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保护伞”惩黑不手软——建始深挖“4·11案”背后的腐败

4月11日,恩施州决定,成立“4·11”专案组,对严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立案侦办。

9月6日,恩施州公安局举行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严金案属于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典型案件。

在此案侦办过程中,建始县纪委监委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打掉“保护伞”,付出了艰苦努力,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金老大”案牵出公安局原副局长

32岁的建始籍男子严金,长梁镇人,残忍好斗,2010年12月24日,因暴力讨要赌债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间减刑一年。

2012年6月,严金被监外执行出狱后,不思悔改,纠集10余名骨干成员,在恩施和建始城区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经营、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被称为“金老大”。

经州县公安部门初步查明:严金案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征。警方查实该组织涉及24起刑事案件,已抓获48人。

在办案过程中,恩施州、建始县纪检监察机关陆续发现有政法干警涉嫌贪腐、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立即精准发力、深挖严查。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建始县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原副局长)杨学林在此案中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刘辉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县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建始县公安局花坪派出所教导员刘静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顺藤摸瓜打掉“保护伞”

“绝不护短,绝不姑息。”建始县委书记向红林带队赴州纪委专题汇报后表态。在州纪委监委的直接指挥和支持下,形成“州县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4·11”专案背后的腐败查处迅速获得实质性突破。

县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刘辉(先后任业州城区派出所所长、县看守所所长等职),之前因多起贪腐问题线索,早已进入纪检监察机关视野。“4·11”专案立案后,县纪委迅速将刘辉案并入“4·11”专案。调查中发现,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蒋明辉任县检察院原起诉科科长、分管领导期间 ,在办理严金案中涉嫌滥用职权。县纪委监委刀刃向内,按程序报批后迅速对蒋明辉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蒋明辉系科班出身,长期从事法律监督工作。调查发现,在严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公诉阶段,蒋明辉违背操守,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和法律知识,挖空心思为严金等人逃避制裁、减轻刑罚。

县纪委监委进一步顺藤摸瓜,基本查明县疾控中心、县检察院、县看守所相关人员涉嫌相互串通,层层作假,为严金“患肺结核”被监外执行和记功、嘉奖提供“一条龙服务”,最终促成严金获得减刑,导致其仅仅收监6个半月就逍遥法外。尤其是严金在社区矫正阶段,又涉嫌主导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社会影响恶劣。

刘静系建始县花坪派出所原教导员,严金团伙成员称其为“静哥”,其与严金一起做生意、一起放贷、一起出门旅游,公然“猫鼠一窝”,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县纪委监委迅速对刘静采取留置措施,又先后立案17起,处理10人,还有15条线索正在调查深挖中。

执纪问责掀起扫黑除恶风暴

为将“4·11”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一挖到底,县纪委监委抽调精兵强将30余人组成专案组。

由于涉案人员很多源自政法部门,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县纪委监委专案组不畏艰难、协作推进,经常是白天谈话、取证,晚上碰头研判,加班到凌晨二三点成为常态。

建始县把惩治涉黑涉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主动出击、精准打击。按照州纪委和县委要求,责令公、检、法、司等部门迅速召开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自我检查,掀起自查自纠整风行动。

为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9月5日,建始县公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向全社会发出总动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凡经查证属实的,线索举报人最高可一次性获得2万元奖励;同时,县纪委监委在全州率先发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扫黑除恶涉腐问题线索,掀起全民反腐除恶热潮。

一张扫黑除恶打“伞”拍“蝇”的天罗地网正在织就。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