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务尽 拍蝇毁伞 净化土壤——湖北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速记

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有关情况。

9月21日下午,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长傅玲玲来到武昌区检察院,代表全市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向武昌区检察院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

熊才祥案庭审现场,该案第一公诉人周靖清宣读起诉书

9月21日,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收到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这是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送来的,感谢检察院在办理任洪卓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妨害公务,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名的案件中付出的艰辛努力。

任洪卓一案是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到法院公开宣判,历时5个月,该案17名涉黑组织成员全部获刑,成为湖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典型案例。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的“三个统一”原则,多措并举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办理涉黑案件数量、质量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均居前列。

除恶务尽 一批黑恶团伙走向末路

以威胁、恐吓等方式欺压房东、租客,同时聚众斗殴,妨害公务,武汉任洪卓等17人3年来从事“黑中介”,非法获利逾千万元。

2017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组织首要分子一网打尽。侦查期间,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提前介入,提出了扩大证据收集范围,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指导意见。

经过45天的审查,该院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形成42册证据材料,追加被告人2名,追诉犯罪事实122笔。今年5月21日,武昌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共起诉被告人17名、涉案罪名8个。

最终,该组织头目任洪卓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其余16名组织成员各获13年零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黑中介”案,是我省检察机关严打高压黑恶犯罪的一个缩影。

在钟祥,危害当地多年的孔令军、孔令洲重大涉黑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孔令军、孔令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钟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厚斌介绍,公安机关最初调查出的犯罪事实有上百起,办案检察官通过梳理排查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瘦身”,对与涉黑组织关系不大的事实予以剔除,最终确立了涉黑成员17名(另有两名仅参与个案的组织外成员,被并案侦查起诉),罪名9个,犯罪事实56起。

而在起诉环节,当地检察官们更是用体力和脑力,与时间赛跑。“从2017年11月17日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到12月18日把案子诉出去,我们每天挑灯夜战熟悉案情,钻研罪名所涉法条。”该院公诉部案件承办人王开忠说,大家不断往返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补充完善证据,并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研究修改出庭预案。

9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总体情况,截至发稿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370件3577人(其中涉黑案件198件479人),提起公诉421件1746人(其中涉黑案件31件391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9月28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先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工作措施上再加力,沟通协作上再紧密,督导检查上再较真,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领导带头 96名检察长、副检察长主办或参办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湖北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组建了由1000余名干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门队伍,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专门力量办理,并建立“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优先办理。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96名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主办或参办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以鼓舞和带动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办案、依法办案。对所有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均成立精干高效的公诉团队,精心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保障指控有力、论辩有据,务求实效。

在沙洋县廖海滨等30人涉黑案中,沙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国成担任了第一公诉人。钟祥市检察院办理孔令军、孔令洲19人涉黑案时,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董厚斌主动召集公诉检察官们,与辩护律师开了3次交流会,对庭审的顺利举行起到重要作用。

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任洪卓、任丽红等17人涉黑案,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成文担任该案第一公诉人。组织头目任洪卓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其余16人也全部获刑。

不偏不倚 确保法律公平公正

9月11日,省检察院和公安厅首次举办的刑事实务联合培训开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300余名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恶势力如何定性?具体办案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此次培训,扫黑除恶法律适用及司法政策的把握是重要内容。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检察机关的性质定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一方面坚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又要担当好“监督员”角色。既不降低入罪标准,也不拔高量刑幅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月12日,随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甲和张某乙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拘役4个月。

张某甲、张某乙是兄弟关系,2人强拿强要他人财物,数额达到2000元,但公安机关初步审查此案时,将其定为恶势力犯罪。“坚持严厉打击的同时,不能降低入罪标准,拔高量刑幅度,这才是在法治轨道内扫黑除恶的核心所在。”随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从本案的相关证据来看,两人强拿强要他人财物,达到2000元,数额较大,情节恶劣,但是两人行为并不符合恶势力犯罪案件多人多起的特征,不能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所以决定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处理。

对非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绝不意味着对犯罪分子网开一面。

在建始县,罗洪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2009年已做出生效判决,但检察、公安机关对此案漏犯夏望春穷追不舍接近10年。去年7月,夏望春在湖南被抓获;今年4月,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6月,法院审理终结,夏望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6年。

在天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张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时,发现有涉案人员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追诉漏罪漏犯,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查明涉案人员身份,并对相关涉案人员刑事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

截至发稿前,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8件108人;对遗漏报请批捕、遗漏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依法直接追捕追诉;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涉黑涉恶罪犯逐人建立档案,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严格掌握保外就医适用条件。对532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53份;坚持依法严把法律适用关,既不放纵涉黑涉恶犯罪,又不人为拔高凑数,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144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追查幕后 深挖案件背后“保护伞”

10月11日,省委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相关负责人通报我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

通报的案例中,第一条就是咸宁市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聂选明等人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聂选明的被查,咸安区检察院功不可没。

犯罪嫌疑人阮建国,纠集1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地下稽查队”“地下出警队”,配备制服和胸牌,以维护秩序的名义对咸安区经营生猪屠宰、销售的市场、店铺进行打砸抢,作案14起,5人受伤,10余辆汽车受损,从而达到垄断咸安区生猪市场的目的。

在查处此案时,咸安区检察院敏锐发现线索,该区食药监局猪肉稽查中队原队长饶伟平可能存在问题。该院立即将线索移送当地纪委,纪委先查处了饶伟平,又通过饶伟平,查处了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并最终将聂选明查获。

最终,聂选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王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截至发稿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向各级纪委监察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80条、涉黑涉恶线索237条。

齐抓共管 严查重点领域乱象

在任洪卓一案中,虽然“黑中介”被打掉,但工作并未结束。

武昌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发现该区房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房屋租赁秩序混乱、违规违法经营等问题突出,及时提出“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3条检察建议。

武昌区房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4条整改措施,还将整改情况上报到武汉市房管部门。最终,武汉市在全市开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大排查行动,对5071个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开展行业排查,559家“问题”租房中介被列入重点整顿的名单。房管、公安等部门对“问题”租房中介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打击行业乱象。

“既要扫黑除恶,更要改变重点行业的乱象,净化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省检察院派出了8个扫黑除恶督导组到各地督导检查,督促各地根据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整改。

截至发稿前,全省检察机关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已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5条,房产、物流、娱乐等黑恶势力犯罪较为突出的领域得到重点整治。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