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定了10个“小目标”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于10月16日至17日在湖北武汉召开啦!

“推进”两字实至名归——此次会议定了10个“小目标”,即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等10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看来,除恶务尽,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01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

扫黑除恶,各地以打开路。

“出重拳、下重手”,是记者在此次会上听到最频繁的6个字。

各地各有关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犯罪,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迅速形成强大震慑力。

最近,人们也能看到,越来越多的涉黑恶分子走上审判台,受到法律的严惩,重刑率(5年以上有期徒刑)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

山东等地在集中兵力打“黑帮”的同时,又多措并举铲“黑财”,破解“黑财”认定难、收缴难、判处难等三大难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不让其死灰复燃。

这还不够。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

一句话,就是要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

有“黑”往往就有“伞”。

扫黑除恶,打不打“保护伞”、打到什么程度?自今年年初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很多人对这一问题都非常关注。

深挖彻查,专项斗争用实际行动给出答案。

各地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

会议要求,要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打伞”之决心到底有多大?

会上有这样一段话: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对扫黑除恶的主力军政法机关,会议甚至提出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当“保护伞”不行,实施“软保护”也不行。

对政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的,会议要求,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如湖北全省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了10.3%。

主动出击、坚定不移、斗争到底,美丽的小红花必须送给你。

02

前不久,广东省公安厅组织佛山市公安机关在2天时间内调集1500多名警力,长途奔袭500多公里,在汕头、揭阳、珠海、广州等地同步收网,一举打掉汕头谢某忠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78名,查处涉案资产1.3亿元。

异地用警、长途奔袭、闪电出击,记者不禁想问那些“黑帮”大哥:突不突然,意不意外?!

涉黑团伙,往往长期盘踞一方,关系错综复杂,背后还可能有“保护伞”,要想除之,难度可想而知。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各地纷纷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全力推进案件侦办。

会议还提出,对涉黑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的地方,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

总而言之,就是要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扫黑除恶,及时发现黑恶是前提。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

最近,扫黑除恶宣传阵势之大,估计每一位基层群众都深有感触。

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立体化全覆盖发动宣传攻势,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平台,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

吉林组织力量在全省范围内逐村逐屯开展大摸排,广泛搜集涉黑涉恶线索。湖北强化线索快速移送和联动办案,做到一函一交办、一案一查处、一件一审核,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群众举报,最怕事后报复。

因此,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群策群力、打破藩篱、破解难题,美丽的小红花必须送给你。

03

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进入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涉黑恶案件越来越多,且这些案件普遍具有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的特点。

怎么办?依法办!

坚持依法办案,大家对执法司法机关有信心。

山东泰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这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公安机关提请起诉时为79万多元,检察机关起诉时为75万多元,法院最终认定为73万多元。

小细节足见大端倪。

实际上,为确保办案质量,不少地方都制定了涉黑涉恶证据收集指引,通过典型案件指导、观摩庭审、专家指导等方式,指导基层办案人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如针对“套路贷”“校园贷”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广东公安机关积极征求检法部门意见,及时出台相关取证指引,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完善外围证据,为依法起诉和审判奠定坚实基础。

吉林、上海、浙江等地编印法律政策问答、制定“套路贷”和“软暴力”等行为法律适用文件,为依法精准打击提供有力保障。

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政法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会议还进一步提出,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案例指导工作和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实践中,内蒙古、辽宁、福建等地建立法院、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团队,组建起诉、审判专业团队,落实公安机关打黑专业队专项编制、人员,为办理这类案件提供专业化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会议给出了“三个强化”的可行性方案:强化办案力量整合、强化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强化信息化技术运用。

在信息化技术运用方面,广东、江苏等地走在了前列,他们运用大数据、云计算,通过建立数据库、分析模型,将案件信息、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重点行业领域管理信息等进行碰撞对比,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引领精准打击。

还有这种操作?!有些人还怎么敢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坚守法治、专业严谨、公平正义,美丽的小红花必须送给你。

04

不难发现,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是深恶痛绝的,对专项斗争是真心拥护的。

但人们也有疑问,为何黑恶势力屡打不绝?

更有担心:专项斗争过后,黑恶势力是否会卷土重来?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如何突破?会议开出两剂“药方”。

第一剂,深化行业日常监管。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

第二剂,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借鉴一些地方“一案一整改”的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重药去病根,别等快行动。

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打牢根基,美丽的小红花必须送给你。


最后,送福利,附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定的10个“小目标”:

1、进一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2、进一步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3、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4、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5、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6、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7、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8、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恶黑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9、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10、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