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驻所民调” “线上法庭”成化解矛盾新利器

“我以为还要到法院打官司索赔呢,没想到么快就解决了!”9月28日中午,襄阳男子王某非常满意地离开了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路派出所。

一个月前,王某在十堰经济开发区沿街叫卖液化气业务时与当地居民余某发生纠纷,余某用拳头将王某的眼部打致轻微伤。经民调室律师的调解,二人很快达成协议。王某担心余某事后不履约,工作人员现场通过大屏幕与茅箭区人民法院视频连线,法官在线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制定了民事裁定书。

“有了这份民事裁定书,如果事后一方不认账,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开发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汪平说。“在群众看来,相当于是在派出所进行了一次免费在线庭审,方便快捷、务实高效。”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汽车配件相关生产、改装等企业3000余家。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群众矛盾也日益增加,基层派出所工作压力与日俱增。

去年以来,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从“枫桥经验”中找灵感、寻突破,依托“脚板+科技”,依托“驻所民调”开展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所、矛盾不上交”。

他们按照政府保障、公安牵头、司法助力、社会参与的模式,由十堰经济开发区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白浪路派出所设立“驻所民调室”, 明确“非警务范围的民间纠纷”、“法定调解范围的11种简单治安案件”、“法定和解范围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其他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或案件”等四类纠纷或案件可以移交民调室进行调解。选聘7名律师轮流值守民调室,常态化开展调解工作。

同时,与法院联合建立司法确认制度,对“未当场履行的”、“涉及金额较大的”、“虽无实质履行内容但调解员认为后期可能引起争议的”等三种调解结果,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如一方反悔,当事人可据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民调室开设后,派出所大厅以往那种经常闹哄哄的情景不见了,纠纷群众对调解的信任度显著提升。截止目前,该民调室已调解简易治安案件170起、轻微刑事案件5起;受理纠纷590起,成功调解5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5%。


来源:十堰市公安局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