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以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专门针对女性进行诈骗的案件呈上升趋势。麻城警方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阻截,并与受骗者进行联系,从源头上预防案件发生。
10月23日,麻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指令:麻城市鼓楼办事处的邓某(女,42岁)、曹某(女,46岁)正在被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情况紧急。麻城警方迅速联系邓某、曹某,告知真相后,成功阻止诈骗案件发生,最终及时挽回受骗者损失13万元;10月25日,麻城市鼓楼办事处、顺河镇、龟山镇、盐田河镇的刘某(女,38岁)、陈某(女,19岁)、熊某(女,37岁)、罗某(女,34岁)四名女性先后被实施诈骗,麻城警方接到指令后,及时与4名受害人联系,阻截了诈骗案件发生,挽回损失共计30余万元。
短短三天时间,就有六名女性被实施诈骗。麻城警方经过梳理这类案件,发现了相同的诈骗手段:骗子主要是针对女性,主要时间段集中在白天,通过电话,骗称受害人身份证开设的银行卡涉嫌金融案件、贩毒案件、拐卖人口案件,让受害人迅速赶到长沙、上海、南京等地接受处理,诱导受害人通过微信、QQ或者登陆指定的网站,发送伪造的警官证、贴有受害人照片的刑拘证、逮捕证等迷惑受害人。
骗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套路严谨,一步一步将受害人洗脑,在利用受害人的恐惧心理,成功骗取受害人钱财。
通过调查,麻城警方对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进行揭秘:
第一步,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跟受害人电话联系,问受害人的身份证是否丢失过,并称受害人在该行办理的信用卡被他人高额透支;
第二步,“银行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某地“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让受害人与该“公安机关”进行联系;
第三步,该“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诱骗,称在某洗钱或者贩毒案件嫌疑人身上发现有以受害人名义开办的信用卡,另外让受害人到宾馆或酒店开间可以上网的房间,让受害人登陆对方所给的网站,登陆该网站后,受害人可以看到有自己头像及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缉令”或“逮捕令”;
第四步,让受害人去买部新手机进行单独联系,嫌疑人假借清查受害人的个人资产为借口,要受害人到指定银行ATM机,在电话中操纵受害人在ATM机英文界面上进行操作,从而最终达到诈骗财产的目的。
这些案件中,嫌疑人冒充公检法人员对受害人实施哄骗,并且威胁受害人若透露案情给其亲朋好友,则对其亲朋好友一律进行处罚,导致受害人处在“密封空间”,无法认识到自己身处骗局当中。
对此,麻城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公,不会通过传真、网页等形式向当事人送达“拘留证”、“逮捕证”、“通缉令”等文书材料;公检法机关是不会设立“安全账户”的,更不会让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只要提到“安全账户”,一律是诈骗;银行卡密码、U盾密码、动态验证码是你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定不能告诉他人;千万不要将个人信息挂至网络上,以免被犯罪分子心怀不轨利用;遇到事情一定要保持冷静,遇事多与家人、朋友商量,发现被骗一定要及时报警。
来源:中新网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