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应城市公安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对4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处罚,其中3人被移送起诉,1人被执行逮捕,共为95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93万余元。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应城市陈河镇、杨岭镇多名村民在应城市某苗圃有限公司从事挖树、栽树、除草等工作,该公司法人徐某因资金链出现问题于2016年10 月出逃,长期拖欠民工工资。应城市人社局接到农民工报案后,多次以打电话、发短信、张贴公告等形式联系徐某,徐在已知人社局通知其到案的情况下,以更换联系方式和长期躲避在外的形式,拒不接受工作人员的调查询问和执行限期整改指令书,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2017年5月29日,应城市人社局将徐某一案移交至应城市公安局,该局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徐某于2018年4月28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抓获,徐某到案后积极让其亲属筹款与村民兑付。
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湖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朱某承接了四家公司的钢筋焊接工程,在工程完工后,四公司在已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朱某仍拖欠手下22名工人的工资。后该案被应城市人社局移交至应城市公安局,公安局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朱某到案后让其家人积极筹款兑付。
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嫌疑人汪某承接应城市一小区外墙涂料工程,工程完工后,在工程甲方已向其支付完全部工程款的情况下,仍然拖欠27名农民工工资。后该案移交至应城市公安局,公安局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汪某在接到公安局电话第二天就投案自首,后让其家人积极筹款兑付。
2016年2月至2017年元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汪某川在应城市承接农村电网改造期间,在工程甲方已按文件规定向其支付工程款项的情况下,仍然拖欠12名工人的工资,2018 年元月应城市人社局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其限期改正,汪某川拒不到人社局说明情况和支付农民工工资。该案移交至市公安局后,汪某川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这4起案件中,嫌疑人朱某、许某、汪某、汪某川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