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李红云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起诉书中称: 被告人李红云担任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所长,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随州市市长,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进行营利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持续了将近3个小时,被告人李红云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来源: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