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蔡甸区法院顺利完成一起“扫黑除恶”专项案件的开庭审理,该案庭审全程网络直播,并结合全国第一次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蔡甸区实验高中50名中学生现场旁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教育。
被告人陈某某,原为蔡甸一涉黑社会组织的骨干成员。自2002年以来,陈某某所在的黑恶势力团伙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共实施故意伤害案件6起、非法拘禁案件3起、敲诈勒索案件4起,寻衅滋事案件24起、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4发,造成9人轻伤、7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2年,在蔡甸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有力打击下,该黑恶势力团伙被一举摧毁,其组织领导者刘某某及其骨干等21人均被判刑。然而,本案被告人陈某某却在当年的抓捕中漏网潜逃。2018年初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陈某某在潜逃近七年后于2018年5月被抓捕归案。
11月29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正式开庭审理。法庭宣读并出示了陈某某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后,指挥手下成员打架斗殴、强揽工程、暴力树威,并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证据。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希望法庭给予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庭审结束后,案件主审法官向现场旁听的五十名中学生解析案情,详细说明了涉黑恶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并带领中学生们参观学习了法院扫黑除恶宣传展板,深入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