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开辟涉黑涉恶案件受理绿色通道

近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受理了“胡某某、王某某等八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重大涉黑案件。该院案管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了案件快速受理,迅速分流,及时换押,为业务部门顺利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保障。

一是提前配置软件系统,设置涉黑涉恶专案组。该院案件管理部配合技术部门,按照院党组成立涉黑涉恶专案组的要求,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中配置了涉黑涉恶专案组,由两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和两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确保了涉黑涉恶案件由专业人员办理。

二是走绿色通道,确保案件快速录入、分流。案件管理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该涉黑案件后,由专人负责案件的受案审查、录入,确保了受理案件的质量,提高了案件流转速度,做到了当日受理案件、当日录入系统、当日分流到承办检察官。

三是及时换押,确保案件承办人顺利提审。案件管理部对于“涉黑涉恶”的一审公诉案件,为不影响业务部门案件的办理,规定在受理的当天必须换押到位。该案涉案人员多,关押人员分布广,换押难度大。针对这一情况,案件管理部派出四名司法警察,分两组对关押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枝江市看守所和当阳市看守所的七名在押人员进行换押,出色的完成了换押任务,确保了案件承办人顺利提审。

四是及时制作电子卷宗,保障律师阅卷权。该案卷宗材料共有十三册,案管部门由专人负责制作电子卷宗,严格按照电子卷宗制作要求,于当日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即满足了案件承办人阅卷的及时性要求,又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

下一步,案件管理部将对该案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案件办理期限、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情况,确保涉黑案件质量。

(来源:伍家岗检察)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