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南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肖某、张某国、张某燕、张某发、李某军等5人涉恶案件。
该案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审理,县检察院依法指派两名检察官组成公诉人团队出庭支持公诉,五名被告人、两名辩护人参加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国、张某燕、张某发、李某军涉嫌故意伤害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庭审从早上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左右,因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