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20日,黄冈市黄州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洪、王某军等18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黄州区首例涉恶集团案件。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孝猛,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等到庭对该案件的庭审工作进行了观摩指导,区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及其他人员13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2月,浙江商人马某兵通过黄冈市政府招商引资,在某村成立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某公司),被告人王某洪等人为强揽建设工程,纠集王某军、张某、王某诚(另处)、尹某杰(另处)等10余名无业人员,组成以王某洪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采取上门滋扰、半路拦截、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等方法纠缠,先后采取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致使某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正常生产。另外王某洪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6以来先后在堵城余岭村、扁担洲村等地开设赌场,大肆敛财,当地老百姓慑于王某洪等人的淫威,敢怒不敢言,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严格按照审理案件“三项规程”,召开庭前会议,采用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确保审理公平公正。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询问,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等。
本案被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扫黑办牵头,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严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黄州区法院成立专案审理指导组、专案指挥部,制定了《庭务指南》,向黄冈中院申请调警、从公安部门调警合计90余人保障庭审安全。该案庭审历时3天,目前审理已经结束,并将择日宣判。
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