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环境问题是一个综合问题,需要从战略层面、经济手段、科技发展、法律手段等各个方面着手。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督促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并通过案件办理普及环保法律,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12月21日,在湖北省荆州市的一场“服务保障荆州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上,多位法学专家正在进行激烈的头脑风暴,为荆州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中的司法保障工作建言献策。该研讨会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法学会联合举办。
法治周末记者在研讨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荆州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湖北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结合荆州实际有效开展了“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并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了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今年10月,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的11起“专项工作”典型案例中,由荆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就有两起。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广纳真知灼见,开拓视野,积极创新,为服务和保障荆州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存锋表示。
守护长江水体,通过检察建议“变废为宝”
荆州地处湖北省中南部,483公里的长江水道贯通全境,岸线长达651公里,城市因长江而美,依长江而兴。
但当地一些企业围绕长江打起了“歪脑筋”。在荆州市监利县,某磷肥厂多年来将生产后的矿渣磷石膏堆积在长江外滩货运堆场周围,最后形成一个规模约11万吨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存在阻碍行洪、污染长江水体的危险。
↓矿渣清理前
↑矿渣清理后
2018年6月,监利县检察院在发现该情况后,依法向监利县长江河道管理分局、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职,及时清理河道并对矿渣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考虑到将如此规模的矿渣直接运走,可能造成二次污染,检察机关建议县环保局等部门邀请专家进行专业风险评估。环保专家提出,磷石膏可作为掺和制砖等原材料加以综合利用。于是,监利县检察院主动联系该县水泥厂、建材公司等企业,将磷石膏固废用于水泥、灰砂砖生产,截至今年10月,已转运处理矿渣7万余吨。荆州地处湖北省中南部,483公里的长江水道贯通全境,岸线长达651公里,城市因长江而美,依长江而兴。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中检察机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诉前检察建议+服务创新发展”落实到办案中,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还推动了资源再利用,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效果。
“解决环境问题是一个综合问题,需要从战略层面、经济手段、科技发展、法律手段等各个方面着手。”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胡斌认为,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督促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并通过案件办理普及环保法律,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卧底”总工程师被公诉
“检察机关要充分整合多方力量,全方位解决问题。”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徐前权在发言时建议,检察机关履职中应结合地方特点,提出荆州方案,创造荆州经验。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今年,荆州检察机关紧扣本地实际,开展了涉及知识产权、创新资金保护等方面的17个小专项活动。
12月21日,湖北省一起化工企业“总工程师卧底”案,也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重大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曾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该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典型案例通报,后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他们居然用从对方公司学到的生产工艺,自己去申请专利。”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山权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18年湖北省“两会”期间,检察机关接到一位湖北省人大代表反映,某化工企业总工程师张某某曾伪造身份学历,应聘潜入湖北某科技公司,掌握其重点化工产品嘧啶胺(英文简称ADMP)的生产工艺后,返回原企业组织生产销售,给前述科技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但公安机关立案后,因商业秘密认定困难,案件久侦未结。
“ADMP是一种农药合成用的关键中间体,普通侦查机关对专业技术陌生,对该案事实认定和定性有困难。”作为兼具农学和理工科专业背景的检察长,何山权敏锐地意识到案件的症结所在,他认为“先要初步武装头脑”。沙市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后,便组织技术专家对办案人员进行专业辅导,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
经司法鉴定,张某某所在化工企业生产ADMP的工艺,与某科技公司的专有技术有14个相似技术秘密点。目前,张某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已被荆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截至11月底,荆州检察机关共批捕妨碍高新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293件489人,起诉侵犯创新发展的刑事案件213件406人。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齐文远建议,不仅要在办案中依法惩治犯罪,检察机关还应当对发案原因和如何预防进行分析,对相关部门进行精准监督,切实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护卫“舌尖安全”,督促整治外卖商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018年5月,荆州市江陵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县部分网络“外卖”餐饮服务平台中有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经调查核实,“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在该县的256家线上商户中,81家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网络经营许可的更是只有24家。
面对监管漏洞,江陵县检察院随即向该县食药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江陵县食药监部门迅速要求“美团”“百度”对无证经营的商家予以下架,并在全县开展了两个月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随后,荆州松滋、洪湖、石首等地检察机关也相继对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了监督,成效明显。
今年,荆州全市共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12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件。
“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机关既面临挑战也面临机遇,一定要找准定位。”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高级顾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科院院长康均心认为,检察机关要想在新时代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就应当严格依法拓展检察机关工作发展着力点,如刑事执行、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尤其要在公益诉讼中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监督与支持并重,开辟知识产权和公益诉讼讲堂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2月21日下午,包括荆州各行政执法机关、职能部门在内的该市公益诉讼考核单位负责人齐聚“研讨会”会场,与荆州市工商联、各开发区主要领导和全市检察机关领导、机构负责人一起上了两堂“大课”。授课嘉宾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彭学龙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周伟。
彭学龙介绍了文化创新与版权保护、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维护竞争秩序与商业秘密保护、品牌强国建设与商标保护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方面的概念、内涵和法律规定。
周伟则深入阐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含义及种类、背景和意义、内容,并结合全国和湖北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公益诉讼的法治成效、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在公益诉讼开展过程中,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是公益保护共同体的关系,是双赢、多赢、共赢的关系,是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关系”。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伍军介绍,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荆州共摸排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0余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
“荆州检察机关要充分吸收本次研讨会成果,更加深切领悟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实质内涵。”出席会议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廖焱清强调,荆州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应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更加精准地为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经济提供法治服务,更高效地为当地乃至湖北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来源: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