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刘某伍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的首例涉恶案件,社会影响较大,黄梅县检察院侦监部全体干警旁听了庭审。
起诉书指控,201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伍纠集同村无业青年吴某、刘某、刘某兵、冯某、吴某军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黄梅县蔡山镇地区先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刘某伍为首,其他5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院领导带头办案、靠前指导分析案情,组织精干力量,以实际行动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对涉黑涉恶案件均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带领办案检察官进行提前介入,与公安部门紧密沟通案情进展,参加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确保案件高效准确进入诉讼环节。
来源:黄梅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