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人民监督员见证监督检察司法救助

1月3日,保康县检察院控申部负责人柳新枝前往寺坪镇台子包村,为73岁刑事案件受害人黄德喜送去1万元司法救助金。襄阳市人民监督员徐继红应邀参加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详细过程

家住台子包村一组的黄德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妻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不幸去世,肇事方却无力赔偿,本已贫困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如今,年老体弱的黄德喜与小儿子一起生活,原以为生活会就此改善,但小儿子却“自身难保”,因家庭困难离婚后长期在外打工糊口。现如今,家中只剩有肢体残疾的黄德喜与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9岁孙子,祖孙二人仅有的生活来源是黄德喜每月八十多元的养老金。

在前往寺坪的路上,柳新枝向徐继红简要地介绍了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标准、程序及该案的办理过程。大约40分钟后,到达台子包村村委会会议室,柳新枝公开宣布了保康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关于对黄德喜给予司法救助1万元的决定,并在在场人员的见证和监督下,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交到黄德喜手中。

据了解,在2018年第四季度,保康县检察院共办理刑事案件受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均向县委政法委进行备案,救助资金分别于1月2日和3日发放到位。为了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目的,该院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分别邀请襄阳市人民监督员李立新、徐继红参与了此两件司法救助案件的监督。

“通过参与、了解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情况,不仅对检察机关的职责和职能有了一个更全面地了解,还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的温情一面。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不仅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检察机关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上做的很到位,值得我们学习!”在参加完救助金发放全过程后,襄阳市人民监督员徐继红由衷地说道。

来源:保康检察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