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武汉经验”获全国推广

2月21日,司法部在广州市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武汉市司法局作为司法部指定的唯一副省级城市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介绍武汉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经验、好做法。

近年来,武汉市快马加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武汉实践”屡现“全国首创”。21日,市司法局负责人在会上的交流发言,从整合平台、政策、服务三大资源三个方面,介绍了武汉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

通过“大数据”交换系统,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12348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资源,汇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来电、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业务数据,精准捕捉社情民意,科学服务政府决策,实时监测预警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服务、监管、保障融合,线上线下联动,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武汉路径”。

整合政策资源,制定出台系列制度、文件,强化制度建设,统筹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服务资源,统筹律师、调解、法律援助、公证、鉴定等多种公共法律服务,打出组合拳,聚焦法治扶贫、农民工治欠保支、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等民生工作,通过助力“三大攻坚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帮助民营企业发展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提质增效。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