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政法[2018]10号文件精神和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部署要求,2月28日、3月5日至3月6日,省法学会调研组分别赴黄冈、咸宁、鄂州开展市州法学会换届补选调研工作。
省法学会副会长田昌兵赴黄冈调研
2月28日,省法学会副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一行3人,赴黄冈市调研市州法学会换届改选等工作。黄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耀雄,市委政法委委员李小桂等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以及武穴、浠水、黄州、团风等县市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组通报了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蒋超良、王祥喜、傅德辉等领导同志讲话精神,检查了黄冈市法学会对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和班子配备工作的通知》(鄂政法[2019]1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的基本情况介绍,并与参加座谈的同志进行了交流。
调研组指出,黄冈市法学会工作起步早、基础好、有亮点,在开展课题研究、推进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是结合黄冈革命老区实际,组织开展董必武法学理论研究,联合河南信阳等地举办“法治大别山”论坛,接地气,富成效,有后劲。
调研组强调,近年来,黄冈市法学会由于人事变动和干部退休等原因,未按期组织换届,市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均出现空缺。希望黄冈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好《关于切实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和班子配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把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和班子配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住机构改革有利时机,及时提请地方党委研究,配齐配强法学会班子,确保5月底前完成换届改选任务。
调研组提出,黄冈市县两级法学会要以顺利完成换届改选为契机,抓紧补齐自身建设中的短板不足,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既要用好用足法学会现有资源力量,也要善于发挥平台优势对外借脑、借智、借力,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集中组织调研攻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全面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着力为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调研座谈会上,与会同志还围绕市县法学会职能任务、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相互交流,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省法学会副会长石雁飞赴咸宁调研
3月5日,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石雁飞赴咸宁市开展调研工作,了解掌握市、县(市区)法学会换届补选及法学会组织建设等工作情况。
通过与当地政法委领导面谈、座谈交流等形式,调研组听取了相关市县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赤壁市法治文化长廊等地标性法治文化点。咸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斌、市法学会秘书长张艳陪同调研,市检察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筹)负责人,市政府办、政协社法委、湖北科技学院、市委党校、市司法局、民政局、市金投集团等部分团体会员单位以及咸安区法学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石雁飞副会长充分肯定了咸宁市法学会率先实现了6个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市、县两级法学会实现了编制文件、办公场所和专职干部“三到位”的的工作成效,特别是开展的一建、二评、三大、四研、五学活动有重点、有质量、有影响,为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和很好的示范。
就进一步做好咸宁市法学会工作,石雁飞副会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政治性要摆在第一位。既要抓好自身政治建设,也要抓好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政治引领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会工作的主线。紧紧围绕着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主动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改革开放、主动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加大对“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时代课题的研究力度,为我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法学支撑和法治保障。三是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学会工作的支持,落实好《通知》精神,确保今年5月底之前完成换届改选任务。
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永金赴鄂州调研
3月6日,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等一行3人,赴鄂州市调研市州法学会换届补选等工作。鄂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熊明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熊新阳、张震,市法学会候任常务副会长刘小平及市中院、市检察院和鄂城区法学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组传达了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蒋超良、王祥喜、傅德辉等领导同志讲话精神,检查了鄂州市法学会对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和班子配备工作的通知》(鄂政法[2019]1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市区两级法学会建设的基本情况介绍,并与参加座谈的同志进行了交流。
调研组指出,鄂州市法学会成立时间虽短,但工作基础很好,有亮点,有特色,特别是贴近本地法治建设实际,主动将法学会工作融入文明城市创建中,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治建设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很有新意,富有成效。
调研组强调,近年来,由于人事变动和干部退休等原因,鄂州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出现了空缺,部分区法学会领导班子也不同程度存在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影响了法学会事业的发展。希望全市法学会系统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深刻学习领会超良书记等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和班子配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照章程尽快补充到位,努力打造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法学会领导集体。
调研组提出,鄂州市法学会要以全省上下共同推进换届补选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法学会换届大会精神和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精神,苦练内功,下足实功,认真履行职责任务,突出政治建会,抓实组织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推进责任担当,着力在市县法学会党的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履职能力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调研座谈会上,与会同志还围绕法学会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有关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省法学会调研组还将赴宜昌、十堰、孝感、恩施、黄石、神农架等地法学会进行调研工作。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