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轩,男,中共党员,1964年出生,现任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1983年参加工作,在湾潭中小学任教5年,在县劳动人事局工作11年,随后在县法制办从事法制工作20年。
高福轩从事法制工作,是在1999年。
那年,根据组织安排,高福轩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局转到县政府法制办从事法制工作。骤然改行,工作性质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何解决?
“学!”高福轩这样说。
加强自身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虚心向基层和身边同志学习——高福轩迅速完成了角色转变。他带头履行法制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带头讲党性、守党规,深得领导、同事和群众认可。
2002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改革。根据规定,每一年工龄可提供500元安置费。不满足规定的安置费,下岗员工选择上访。
时任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的高福轩面对这一上访难题,主动请缨,前往处置。
抚慰群众,向群众讲理讲法,根据《劳动法》和配套规章制定相关改革方案……在高福轩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4天时间就解决了这一上访难题。他们制定的改制方案也被作为模板在全宜昌市推广。
按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县的授权规定,高福轩先后主笔起草、修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8件单行条例,为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在社会法治建设中,高福轩身体力行。2017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矿山综合整治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高福轩带领工作专班,仅用八天时间就跑遍了全县108个自然村,做到巡查、清理全覆盖,为后续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2017年、2018年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期间,高福轩带领环县级保督察工作专班,坚持立查立改、快查快办,如期妥善办结交办的各类环保信访问题,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从基层教师到普通干部再到任职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高福轩工作职责在调整,角色也在转变,但始终不变的是他那颗为民服务的心。
“从事法制工作这么多年,累,但是也收获满满。如今,司法行政改革,司法局和法制办重组,给我们提供了更大的舞台。我更要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县提供法制保障。”高福轩说。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