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局围绕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攻坚战 部署开展“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

全省监狱系统“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民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民警政治能力、业务能力、体能技能、警容风纪,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期间监狱安全稳定,省监狱局党委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省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3月27日上午,省监狱局召开了全省监狱系统“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讲话,省监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主持会议。

郝爱民局长作讲话

郝爱民指出

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三大”活动是补齐民警能力素质短板的需要;是应对当前复杂安全稳定形势的需要;是实现年初湖北监狱既定目标任务的需要。

郝爱民要求

要根据《全省监狱系统“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

一是要明确岗位练兵活动的目标。要通过“大培训 大练兵 大比武”,切实提升民警政治、法治、业务与体能素质,使全体民警掌握履职所必须的本领,实现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人人胜任职责。

二是要明确岗位练兵活动的重点环节。要做到“四个一”,即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好一次动员会,制定好一个实施方案,组建好一支师资队伍。

三是要明确岗位练兵活动的主要内容。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坚定民警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方向,自觉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去奋斗、去追求。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抓好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和监狱工作规章制度的学习。要加强岗位业务知识学习,紧紧围绕民警履职能力建设,根据监管安全、执法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行政综合、领导岗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等八个类别,组织全体在职民警开展应知的业务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和应有的基本体能练兵比武,着力提升民警“七种能力”(排查研判犯情的能力、现场组织管理能力、教育转化罪犯的能力、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科技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要加强警容风纪和队列训练,强化民警“我是一个兵”的纪律作风,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要加强体能训练,深化与驻监武警、驻地公安机关的多种形式的协同作战训练,拉高标杆,对标实练,提升监狱民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要开展处置突发事件训练,进一步细化处置突发事件的方案和项目,把实战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练进去。

四是要明确岗位练兵的基本方法。探索建立“教、学、练、战”一体化练兵模式,注重在“学”“实”“严”“率”“考”这五个字上下功夫。“学”,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从阶段学习向终生学习转变;从学了什么到学会什么转变。“实”,要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针对性开展实战化练兵,达到补齐短板、化解风险、提升能力的目的,取得将因演而能,士因赛而勇,战因练而胜的成效。“严”,要有严的训练标准,一招一式严要求,一步一动严规范;要有严的纪律作风,强化组织性、纪律性和大局观,真正实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率”,要以上率下,机关引领基层,领导干部引领一般民警。“考”,要健全练兵督察和考核奖罚机制,对参练的民警逐一评判,人人过关。

郝爱民强调

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表彰宣传,抓好统筹协调,确保三大活动取得实效。特别是要正确处理三大活动与监狱各项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学习和训练项目灵活作出安排,科学安排时间和警力,既要保障值班警力充足,又要确保训练按时出勤。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上水平,通过大培训、大练兵,进一步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监狱工作全面发展,使监狱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固若金汤的常态中,使五大改造工作始终处于提高质量和效果的过程中,使民警队伍建设始终处于全面提高素质的过程中,确保全省监狱工作“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始终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上。

与会代表认真听取学习动员部署精神

张新华同志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领会郝局长的动员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与“三大”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当前,“三大”活动的集结号已经吹响。全省监狱民警要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活动中来,练真兵,真练兵,内外兼修,提能强警,在三个月后的沙场点兵、检验成效之时,以出色成绩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省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全体民警在主会场参会,沙洋监狱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民警,各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领导班子成员、除值班外全体民警共计45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湖北监狱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