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全省法院系统启动“规范执行年”活动,以加强制度、管理、监督等工作促进规范。
今年3月,我省法院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各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仍存在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执行工作发展需要、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积案处理压力大、执行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成果,省法院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省三级法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通过推进分段集约执行、“执转破”、执行信息化联动、人员分类管理等机制,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做到规范执行应执尽执,努力消除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现象,让“执行难”这一历史难题真正成为历史。“规范执行年”活动将于今年7月进行中期督导,2020年初总结验收。
据悉,三年来,全省法院旧存加新收执行案件共549294件,已结案523853件,结案率95.37%,执行到位金额2655.78亿元。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