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访谈】熊明新:学思践悟 守正创新 努力开创平安鄂州建设新局面

学思践悟 守正创新

努力开创平安鄂州建设新局面

鄂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熊明新

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指明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任务、总体思路、重点工作,科学擘画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宏伟蓝图,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思想旗帜、理论指引、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鄂州政法机关迅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看齐,学思践悟,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重点任务和时代要求,始终保持前进的目标感、工作的压力感,坚定信心,谋定方案,确定路径,努力开创平安鄂州建设新局面。

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平安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世情国情和重大风险的准确判断,立足全局看政法、着眼未来看当下、放眼世界看中国,准确识变、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主动性、系统性、有效性,高度警惕“黑天鹅”、“灰犀牛”事件,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和其它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确保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敌情意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反恐防爆工作,坚决遏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确保经济安全。抓实抓细社保、交通、教育、环保、房产、医疗、劳务、征迁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预测预警,有效防控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确保社会安全。加强各级综治中心和基层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对救治救助群体、犯罪高危群体、城市边缘群体的服务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和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和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和各个环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领导,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分工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重点回访,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在狠抓落实上体现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

把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各级党政领导的政治站位,发扬斗争精神,紧盯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深化“治非、打财、扩线、破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提升平安建设“一感两度”指数。坚持领导抓、抓领导不放松。强化内生动力,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加、全警发力、全面推进的浓厚氛围,再掀强大攻势,增强社会各届与黑恶势力战斗到底的坚定信心。坚持重点盯、盯重点不放松。聚焦线索排查、大案侦办、打财断血、毁伞拍蝇四个重点,同步推进,同时督办,实行专班查办、定期会商、提前介入、征集线索、质效负责等制度,以实实在在的战绩取信于民。坚持长效管、管长效不放松。加强各级扫黑除恶协调推动机制建设,完善“一案(大案)一督办、一事一协调、一周一研判、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会议”制度,确保机制畅通、工作长效;推动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一次专题研究、一个工作专班、一份专门通告、一份排查报告、一份书面承诺等“五个一”工作要求,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实行“一案一整改”,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染指基层政权,从政策制度和组织层面落实长效管理,巩固平安建设成果。

把创新推动多元治理作为平安建设的有效途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城乡社区“1+9”治理模式。“1”是1个便民服务大厅,“9”是党员活动、综治警务等9项服务功能。着眼“大治理”,将物业管理、交通秩序、社会治安、信访维稳等同步纳入社区综合治理范畴;着眼“大党建”,强化街道工委、社区党委、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在社会治理中的组织引领和带头作用;着眼“大服务”,下沉32项公共服务事项到社区办理。进一步聚合资源,完善“五员五队、组团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形成小事即办、大事合处、难事上报、无事巡查的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方式。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承担为居民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解、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社会功能修复等专业服务。创新商业保险分散化解社会风险机制。在14个重点领域搭建行业调解平台,并协调保险机构创制平安新产品,政府为百万市民购买“救助综合责任保险”,九种情形的人身伤亡可获保险理赔,同时大力推进治安保险特别是“两车”治安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管理、分散、化解社会风险中的作用,形成矛盾纠纷事前预防、事中调处、事后救助的全方位工作机制。

来源: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