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压实责任抓整改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去年8月至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到湖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以来,湖北省画出路线图、制定时间表,直面问题、坚决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3月28号,在警车押送下,张新民等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员 被送往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新民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现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天,湖北24家法院共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30件302人。去年,针对督导组来鄂后反馈的督导意见,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对全国扫黑办和省有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54起涉黑涉恶案件逐一深挖彻查、快侦快诉快判;新打掉涉黑组织58个、涉恶集团688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52件。

湖北省纪委监委二级巡视员 王基若:湖北省纪委监委,与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重大案件案情通报会商、签字背书、纪委监委提前介入等机制,做到有黑必打,有伞必挖。

今年以来,湖北省扫黑办联合有关部门对43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省公安厅对24件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异地用警侦办;省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十条措施》,严格依法认定黑恶犯罪,严把案件质量关;省法院制定《湖北法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及涉案财产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加大对黑恶势力的财产刑处罚力度。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反馈的六个方面1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4项,2项基本完成整改,1项被列入长期整改。

来源:长江云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