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三治融合” 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
神农架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 罗栋梁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神农架林区从区情实际出发,探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强化整体谋划,让工作架构搭起来。一是规范体系机制要求,印发《神农架林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每月或阶段性工作重点,成立“三治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三治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三治融合”中的重大事项,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三治融合”工作推进专班,营造全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打造“三治融合”民主法治文明示范村,实行指导标准联创、示范联建、活动联动、问题联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旧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把“三治融合”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保障和绩效评价。同时,将“三治融合”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及综治工作考核,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督导。
二、强化群众参与,让自治建设实起来。一是通过试点村带动,在全区67个行政村结合乡村发展实际,以村民会议公投的方式制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诚信公约等规范,明确村民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社会管理、村风民俗等要求。切实发挥自治规范的约束作用,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二是按照《神农架林区阳光村务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形式和内容,将每年的3月为村务公开月,3月18日为村务公开日,把村级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等事项列入公开内容,增强村务决策的参与性。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每年定期公开村级重大事项,保证村务监督的实效性。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务、村务、财务列入监督内容,提高村务监督的针对性。三是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治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尊重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增强基层群众的社会治理参与度,引导村民开展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健全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体系,进一步优化美化乡村居住环境。
三、强化法治导向,让法治建设严起来。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力开展“一月一村一治”、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禁赌禁毒禁枪”活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深入排查农村乱象,开展重点治理,确保长治久安。二是组建普法宣讲队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持续开展“以案说法”、“乡村说事”、“送法进乡村”、“三治融合”法治宣教月等活动。同时,携手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丰富法治文化表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大力实施“一村一警”工作制度,全区每个行政村安排一名政法干警,通过开展包村入户等各项活动,实现农村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乡风民风更加淳朴,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四、突出模范作用,让德治建设活起来。一是以道德法治讲堂、百姓讲坛、群众会、科教文化卫生下乡等为载体,实行道德法治联创联建,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诚信公约。二是组织开展好媳妇、好女儿、好公婆、致富带头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乡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设立红黑榜,树立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三是加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创建评比表彰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荣誉感。加强政策引导,构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奖励补助导向机制,将乡村振兴和农业扶贫的产业扶持、金融支持等措施与“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奖励补助相结合,激发“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来源:神农架林区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