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女子王某因用伪造的假身份证过安检,被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接到天河机场安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女性旅客疑似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件。民警赶至现场进行调查。
原来这名使用假身份证的女子姓王,本准备和朋友一起,乘坐航班前往云南丽江旅游。在过安检时,工作人员发觉王某的身份证制作粗糙,怀疑其使用假身份证。
经民警调查,王某交代,几年前因为要上班,想把年龄改小一点,因此找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将其出生年份从1980年改为1990年,姓名和身份证号也是假的。此次去丽江旅游,机票是用真实身份证购买的,真实身份证也带在身边,但过安检时,无意间错将假身份证拿出来了。民警排除王某其他违法犯罪嫌疑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坐飞机时应使用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丢失、过期的可以到天河机场T3航站楼四楼公安办证窗口办理《临时乘机证明》。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