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术文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图为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2月,被告人刘术文借助其刘氏宗族人数的优势,当选为木栈社区四组组长。之后刘术文伙同被告人牟晓波、刘世清、袁利等人在社区范围内多次通过非法抢建、抢装房屋、抢种苗木等方式骗取巨额征地补偿款,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刘术文还多次煽动居民以索要集体资产、补偿款为由聚众闹事,然后其再出面为居民讨要款项,以此笼络人心,为自己积累名声。
2015年11月30日,刘术文、牟晓波和袁利通过贿选的方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2016年初,刘术文通过行贿等方式获得了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刘某某(另案处理)的支持。
至此,刘术文在社区的影响力大增,继而利用其社区委员身份和影响力网罗了牟晓波、袁利,李刚、刘世清、张朝军、张术平、谭宗余、刘明清等人,逐步形成以刘术文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人员较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组成人员基本稳定,层级结构明确,联系紧密。刘术文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牟晓波、张术平、刘世清为骨干成员,袁利、李刚、张朝军、谭宗余、刘明清、刘术平、刘术让、黄仁康、牟冬、牟优生、魏宜辉、张树祥、牟伦华等为一般参加者。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术文负责决策、指挥、协调、管理整个组织,牟晓波、张术平、刘世清负责传达、执行刘术文的指示,其他人员接受领导和管理,多次参与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为维护自身利益,排挤不听招呼的成员,逐步形成了“木栈社区的土石方工程只能由本地人做,外地人来做本地人要去堵工”、“堵工由老年人冲在前面”、“内部要团结”、“工程利润要给老百姓分钱”、“不听招呼的人,就踢出去”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该组织不仅大肆网罗社区委员、小组长、居民代表等基层组织成员拉帮结派,还通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庇护,架空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等基层组织领导,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称霸一方,在木栈社区及土石方工程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该案是党中央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利川市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利川市人民法院和利川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由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为提高庭审效率,合议庭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庭前会议,对相关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解决;利川市检察院由检察长王本强等4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共8人出庭支持公诉,并运用多媒体举证质证。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在利川市市委领导下,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安保总方案,成立了十个专项工作组。
该市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各院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单位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计投入警车32辆、通讯车1辆、救护车2辆、电力保障车1辆,警力160余人,工作人员120余人。部分人大代表、恩施州公检法司代表、该市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干部、被告人家属等30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
据悉,该案预计开庭审理三天,将择期宣判。
来源:鄂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