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近日,武昌区人民法院对姚某恶势力团伙一审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武昌区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目标,保持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据悉,武昌区共接收涉黑涉恶线索167条,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42件。
武昌区扫黑办介绍,今年该区将以更强的工作举措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摸排,提高线索核查质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
谋求非法控制国企经营
恶势力团伙主犯获刑14年6个月
近日,一起谋求非法控制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该团伙主犯姚某是武汉一大型国有公司的职工。2015年7月以来,姚某纠集该公司保卫员刘某、下属公司后勤员冯某及无业人员丁某等人,一方面对公司及其多个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滋扰、辱骂、恐吓、殴打,一方面向承接公司相关业务的企业经营者勒索钱财,谋求对公司部分外包项目的非法控制。在姚某的组织安排下,该团伙实施寻衅滋事犯罪16起,敲诈勒索人民币16万8千元,严重危害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
采取暴力、软暴力的方法迫使公司领导使其介绍的公司中标,一旦结果不符合其利益,便对公司领导进行打击报复,是姚某等人常用的做法。2017年6月,姚某找到公司产业部负责人要求承接一项已经确认了候选单位的工程,并多次以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还将其围堵在公司大厅、楼道等处限制其离开。去年7月,该公司一副总工程师因为没有在采购部门的供应商准入事项上签字,便被姚某等人堵在楼道殴打,致使其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除强揽业务以外,姚某等人还曾对部分职工进行恐吓、殴打,使多名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办公。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很快将姚某、刘某等4人抓获归案。5月13日,该案一审宣判,主犯姚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他成员刘某、丁某、冯某分获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深入追查案件背后的“伞”和“网”
12名涉黄涉赌“保护伞”被查
武昌区粮道街派出所民警邱某在工作期间,对辖区内发生的赌博犯罪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其错误行为为赌场提供了事实上的保护,属于严重失职行为,前不久,武昌区粮道街党工委给予邱某留党察看2年处分,武昌区公安分局对其行政降级处分。
武昌区扫黑办介绍,2018年至今,该区着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已立案并办结的案件共3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涉黄涉赌“保护伞”12人。
据介绍,武昌区今年将紧盯公安政法干警、党政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公职人员等三类重点对象,深挖彻查,逐一见底,打掉一批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清除一批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问责一批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带动打“伞”破“网”向纵深推进。
聚焦重点行业特殊人群
3恶势力集团76恶势力团伙被警方打掉
去年以来,武昌区推行公安管面、行业管线、基层管点的排查模式,健全以区扫黑办为中心的线索移交办理、收集管理、核查反馈、集中研判机制,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6个,刑拘犯罪嫌疑人447人。
武昌区扫黑办介绍,该区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房屋拆迁、互联网金融等重点行业,社矫人员等特殊人群,“四站三圈”等重点地区,强化监管、综合整治。政法战线与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及时发现并通报行业监管漏洞,发出“两书一函”22份,实行“一案一整治”,倒逼行业部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共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66处,2018年全区刑事有效警情同比下降26.3%。
同时,武昌区探索建立“民呼我应”基层工作机制治理“武昌模式”,突出街道、社区综治中心为民服务、化解矛盾、隐患排查、应急处突功能。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原则,接入市级12个部门42项700余万条数据,升级一体化区、街、社区三级“民呼我应”指挥调度平台,对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武昌市民热线、阳光信访、领导接访件、指示件、督办件、媒体曝光件等渠道件进行汇总,末端链接“武昌微邻里”,畅通群众自下而上诉求解决渠道,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截至目前,三级平台共承办各类案事件89万件,办结率100%,满意率逾80%。
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记者从武昌区扫黑办获悉,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该区已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向武昌区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及提供证据线索,最高可获5万元的奖励。
武昌区扫黑办工作人员介绍,武昌区提倡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3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团伙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千元至5千元人民币;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的,予以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政法机关发布的黑恶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藏匿处所,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2千元至1万元。举报电话:027-88936057;电子邮箱:wcqshceb@163.com;信箱: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邮编:430061。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