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前不久,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名中队长段某被襄州区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4月至5月,段某在查办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未积极主动采取调查措施,仅凭公安内网搜集的报警、出警记录,安排他人起草上报调查进展情况报告,导致形成错误的调查结论,造成不良影响。
统计显示,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人员434人。
一线“督战”包片包案指导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勇担“督战”职责。
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联市州,重点对中央督导组转办交办的76个问题线索开展2轮督导,其中已办结43件,28件取得突破性战果,其余5件正在深入核查。成立重大案件督导组,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上级重点督办和重点关注、省纪委监委督办的33个专案包案指导。对重点线索和案件逐一建立管理台账,一周一督办、半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建立“打伞”惩腐双周调度会议制度,对重要情况处置、重大事项实施、重点案件查办及时协调调度。
在省纪委监委引领下,全省各市州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纷纷赴一线“督战”。
恩施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包案,对县市进行“地毯式”督导,督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各级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督各级政法部门落实直接责任,督联席会议机制运行及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督“一案三查”到位情况。对重点案件“点对点”督导,列出清单,限期结账。
保康县纪委监委组建9个包片督导组,由委班子成员带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进行包片督导。这是县纪委监委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措施,每3个月进行一次,督促各成员单位深入排查线索,加快办案进度。
问责不担当不作为“保护伞”
“打伞”惩腐,既要坚决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保护伞”,也要坚决惩治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保护伞”。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有黑不打、有案不查、有“伞”不挖,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问责,绝不手软。目前,全省共问责相关人员4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9人,组织处理264人。
问责之后,效果明显。
去年8月,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巴东县野三关镇党委书记和两名县直部门“一把手”被县纪委监委约谈。
此前,恩施州派出的扫黑除恶督导组在对野三关镇党委政府的抽查中,发现该镇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制度机制,对已发现的涉黑涉“伞”问题线索处置进展缓慢。
被县纪委监委约谈后,该镇党委立行立改,迅速开展大走访、大宣传,深挖“保护伞”问题线索,组织政法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题线索清理移交,全力“打伞”惩腐。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