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王艳法官荣获“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

6月4日,省政府召开第五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暨“六.五”环境日纪念大会,对在环保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王艳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荣誉称号。

王艳同志作为一名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始终奋战在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线。她不仅办案数年均逾百件,量多质优,还完成了逾20万字的各类调研材料。先后起草了《关于我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与管辖设置方案的意见》、《关于确定环境资源审判庭职责范围的暂行规定》等近10份规范性文件,为湖北生态环境审判的专门化、规范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她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上的引领作用,三次撰写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城环委等部门进行专题汇报;撰写《湖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5-2018),系统总结了湖北法院近年来的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完成全省法院2018年度重点司法调研课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为视角》,以4万多字的篇幅对全国尤其是湖北环资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情况进行了分析和具体研究;负责汇编《环境资源审判参考》一书,并下发全省,为中、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据介绍,“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最高政府奖励。评选活动面向全省基层一线集体和个人,重点表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贡献,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强烈、示范作用广泛的先进典型。这次王艳同志获得此项荣誉,表明省政府对我省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所作贡献的充分肯定。

来源:湖北高院

(作者:湖北政法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