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发展指导意见内容丰富,关键是要落地落实。”
“如果没有好的法治环境,民营企业得不到合法保障,必然会导致资本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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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下午,洪山礼堂2号会议室,省委政法委法治环境监督员座谈会现场“辣”味十足。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董永祥、副书记胡兴儒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工商联主席杨玉华、副主席罗绍友及有关领导,省直法、检、公、司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与来自民企界、法律界的21名省委政法委法治环境监督员座谈,共商民营经济发展,并就省委政法委拟出台全省政法机关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实体经济发展有关意见征求监督员的建议。
围绕违法违规办案、有案不立、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选择性执法司法、久拖不办、对突出治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违规干预个案办理、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讨论并作细化说明。
如何有效保障制度落实、如何畅通联系渠道等成为法治环境监督员们热议的焦点。
“省委政法委拟出台的服务发展意见内容涵盖各个方面,回应了很多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难题,对企业来说是颗‘定心丸’,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湖北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文率先点赞。
谈成绩也不回避矛盾,孙文说,司法实践中,有案不立、违规办案等现象仍然存在,建议制度落实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让小地方、小企业碰到相关问题也能“投诉有门”。
“服务发展的九条意见给了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的信心和勇气,建议加强基层宣传,同时建立相应的互动和追责机制,在落实上下功夫。”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会长徐动辉在发言中说。
武汉新文票据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健认为,当前,民营企业家投资一是考虑安全性,二是考虑盈利性,如果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得不到合法保障,会导致资本纷纷外逃。郑健希望重在落实,解决部分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现实尴尬。
董永祥认真听取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拟出台政法机关服务发展有关意见,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需要,也是主动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的现实需求。近年来,省委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始终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和任务,牢固树立起“经济越是下行,法治环境越要上行”的建设性执法理念,先后出台系列规定并狠抓落实,全省法治环境、治安环境整体向好。
董永祥强调,下一步,省委政法委将根据座谈会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意见稿,坚持党管政法原则,下定决心打好组合拳,推动各项制度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也是招商引资的最优环境,政法机关将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锻造一个好的法治环境。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法治习惯、法治素养、法治文化,推动全省法治环境创建再上新台阶。三是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坚持依法办案,有案必立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营造“亲”“清”政商环境。今年继续推进以案为戒、领导责任考核等工作落实,推进追责问责制度落实。五是畅通渠道,营造好的沟通环境。适时召开推进会议,交流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与省工商联的合作,切实发挥好法治环境监督员职责作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省直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就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编审:湖北政法宣传中心 文 何正鑫 图 孙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