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湖北样本”

地方法学会如何履行职能、奋发有为?这是地方法学会长期探索思考的问题。3月17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总结上作出批示:“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的工作总结,可谓内容充实、亮点纷呈,为地方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展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样版,值得在全国学习借鉴。” 3月24日,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作出批示:“应予宣传。”

翻看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工作轨迹,可圈可点:

2016年,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四次就湖北省法学会理念创新、四个转变、政治引领、工作成效作出批示肯定。

2016年,在中国法学会年度全国省级法学会综合考评中,湖北省法学会考核分数为93.75,位居全国前列。

2016年,向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法学家论坛”推荐论文245篇,22篇获奖,湖北省法学会获奖论文总量第一名,优秀组织单位奖第一名。

2016年,向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推荐论文214篇,19篇获奖,其中获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特别贡献奖。

2016年,推荐28份成果参加“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

2016年,全省10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被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干什么:力戒形式主义 选题“近小实”

“法学研究要力戒形式主义,落实在选题上,就要把‘近、小、实’作为检验选题是否科学的评价标准。‘近’就是贴近省情,贴近现实,贴近基层群众;‘小’就是切口要小,从小问题入手,以小见大开展研究;‘实’就是实在、务实,致力于回答问题、解决问题。”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始终坚持把“接地气”研究作为立会之本、立业之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注重抓好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中的难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努力回应领导群众关切。

“如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如何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如何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权益,有效防范风险”……去年五月,根据省领导指示,湖北省法学会迅速组织10多名法学专家学者,围绕相应主题调研, 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形成一批高质量成果,其中《坚持和完善“建设性执法”的理念和做法,避免“案办完了、企业跨了”事件发生》《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五条建议》《充分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研究成果, 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被省直相关部门采纳。

怎么干:“四个转变” 专家走出校门

怎样让法学专家学者跳出“象牙塔”,融入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实践?记者了解到,去年,湖北省法学会着力在“四个转变”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工作重心由法学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向立足于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实际问题转变,让“问题导向”研究方法入脑入心。工作平台由自办论坛为主向多元化、多层次合作交流转变,形成联手攻关、协同作战的“大研究”格局。工作方法由一般号召向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转变,使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自身建设由粗略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告诉记者,接受湖北省法学会关于“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立项后,省法学会主动牵线搭桥当红娘,派员带领课题组成员先后到省工商局、省食品医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调研。在专题报告起草过程中,始终保持与课题组的协调互动,为专家学者走出校门获得真实情况排忧解难,大开了方便之门,起到了很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介绍,应用对策研究不同于单纯学术理论研究,要想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就要深入到火热的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实践中去,在调查中发现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说,法学、法律工作者,搞研究、得结论要坚持不唯书、不唯上、不唯众、不唯己,只唯实,切实做到讲实情、建真言,真正做一个不忘初心、永跟党走,心地坦荡、正直磊落的法学家。

去年以来,湖北省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强力推进“短平快”研究、扎实抓好课题研究、创新开展论坛研究、积极推进智库研究,取得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有10项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57项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或采纳,12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或采纳。受中央政法委员会、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委托,圆满完成《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条例》(代拟稿) 《湖北省政法机关典型案(事)件选编》等重大项目的编撰起草任务,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

(来源于:湖北省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