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反恐应急大队狠抓纪律 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鄂州梁子湖区反恐应急大队隶属于梁子湖区公安分局,由梧桐湖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分局党组成员、梧桐湖派出所所长陈安佳,梧桐湖派出所副所长兼反恐应急大队大队长张武分别作为这支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采用了“三严”法进行管理,确保把这支队伍打造成“过硬”的公安队伍。

严明纪律。为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两个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梧桐湖派出所党支部组织于4月7日上午组织全体民警、反恐应急大队队员及警务辅人员重温《党章》、《廉政准则》、《纪律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三项纪律》等各项规定,并将此作为纪律戒尺,让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头悬利剑,正确认识新形势,自觉养成在制度约束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

严格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严格管理、严肃监督,梧桐湖所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标杆示范,典型引路”作用,坚持用正面典型激励民警,反面典型教育民警。对违纪苗头坚决举黄牌、亮红灯、动真格,切实做到用制度“管好权、管好事、管好人”。一是提拔优秀队员为副大队长。根据在反恐应急大队的日常工作表现,选拔夏涛、杨航两位管理能力突出,工作尽职尽责的队员作为先进典型,并提拔为副大队长分别管理反恐应急大队的训练和日常工作。二是撤掉原副大队长以示警示。因工作懒散、纪律作风散漫原副大队长龚某、张某被撤职,龚某调入案件组任普通队员,张某降为普通队员留队查看。

严肃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整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陈安佳同志严格履职尽责,落实“一岗双责”,签订责任状。将反恐应急队分为四个中队每个民警挂靠一个中队作为该中队的责任民警,层层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十条禁令>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对全体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自查、抽查考核,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纪律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民警、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于:中新网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