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9岁的熊明生是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明年就要退休的他在法院已经工作了整整30年,30年来他见证着法院工作的变化改革,也默默肩负着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为人民申正义、谋福祉。
一肩抗起企业改制破产案
1986年,中国大部分部队进行“百万大裁军”,在部队当兵的熊明生于次年的元月1日转业到咸安区法院上班,最开始时被分到了横沟法庭,肯吃苦、爱钻研的他一年半的时间就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再到副庭长提了三级。
1996年,熊明生被调到咸安区法院经济庭(现在的民二庭)当副庭长,从事经济审判工作,这期间,熊明生负责了8年的咸安区企业改制破产案件,这也是他感觉最荣耀的8年,那时候咸安区很多大型企业的破产案件都是熊明生经手的。
当时,企业破产案涉及到很多方面,没有几个人能审理好。但熊明生不仅靠着一股钻研不放弃的劲审了下来,而且还做得很好,咸安区政府每年都将他评为先进工作者,并且下文件点名要求他来负责企业破产案。
老法官看变化:效率高了 案子也多了
2006年,咸安区法院成立执行局,审执分离,熊明升被调到执行局当副局长,由于多是管理工作,闲不住的熊明生工作了五年后主动申请调到执行裁决庭。于是,这个老法官又重新回到了执行路上。
“以前的工作条件没这么好,也没有现在这么多措施和手段,出去办案有个摩托车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很多时候只能蹬着一辆自行车去找被执行人,通讯也不方便。”谈起这些年来执行工作的变化,熊明生十分有感触。网络发展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存款情况,执行措施与手段都在不断更新,大大加强了执行工作的办案效率。失信人黑名单的方式也对“老赖”起到了一定的打击力度,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帮助。
虽然执行的效率高了,但是案件数也多了起来。熊明生清楚的记得,从2014年开始,法院的执行案件数开始成倍的增加,从刚成立时的580件到去年,一年的执行案件数已经多达1700多件。执行案件数量多,执行金额标的大,执行人员顶着当事人、社会舆论与法院三方的压力,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时刻都奔走在执行的路上。每逢过年过节时,被执行人回来了,执行员便要放弃休假赶去拘留。
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
“我每个星期一来,就会把这个星期要办的案子记在纸上,做一个安排。”做执行员这么多年,熊明生非常有自己的一套。在他看来,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要注重从思想上感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在熊明生负责执行的案件中,有一起交通案件的原告与被告是邻居,被告仗着自己年轻力壮,而原告年老体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熊明生将其叫到办公室后,从情从理的角度说得对方无地自容,最终主动提出要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做是机械工作,有时候可能达不到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执行工作更是一场斗智斗勇,要将情、理、法融入到执行工作中,并且把握好执行时机。”因此,熊明生的许多执行案件都是他通过说情讲理的方式来解决处理的。
“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法院是一个维护正义、为民排忧解难、惩恶扬善的地方,与我的性格十分相符。每次帮别人解决了一个难题,我都感到很欣慰。”在职工作这么多年,熊明生非常热爱自己在法院的工作,一直发挥着当革命战士时养成的精神,做一块哪里需要哪里搬的砖。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陈诗傲 )